日本自书遗嘱保管制度是什么?如何在法务局保管及注意事项详解
在日本,自书遗嘱可以由本人按照法律规定自行制作。
不过,遗嘱制作完成以后,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考虑:
“遗嘱应该放在哪里?”
如果一直放在家里,可能会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是,遗嘱人去世以后,家人根本不知道遗嘱的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保管方面的问题,日本设立了自书遗嘱保管制度。
利用这一制度,可以将自书遗嘱交由法务局的遗嘱书保管所保管。
本文将介绍日本自书遗嘱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优点、申请方法、费用、继承开始后的手续,以及与公证遗嘱的区别。
什么是日本自书遗嘱保管制度?
自书遗嘱保管制度,是指将本人制作的自书遗嘱交由日本法务局的“遗嘱书保管所”保管的制度。
该制度于2020年7月10日开始实施。
自书遗嘱原则上由遗嘱人本人制作。
因此,制作完成以后,遗嘱原本放在哪里,也需要本人考虑。
如果放在家里,可能出现遗失、被隐藏或者继承人不知道遗嘱存在等问题。
利用法务局的保管制度后,遗嘱原件可以由法务局保管。
同时,遗嘱的图像数据也会被保存。
因此,这是一种利用自书遗嘱便利性的同时,降低保管风险的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法务局保管的是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属于另一种遗嘱方式,并不是通过这一制度保管。
把自书遗嘱交给法务局保管有什么优点?
遗嘱原件由法务局保管
如果遗嘱一直放在家里,遗嘱人需要自行负责保管。
使用法务局的保管制度后,遗嘱原件由法务局保管。
这样可以降低遗嘱遗失的风险。
降低遗嘱没有被发现的风险
有些人在生前没有告诉家人自己制作过遗嘱。
如果遗嘱一直放在家中,继承开始后,家人可能不知道遗嘱在哪里。
通过法务局保管制度,可以利用相关的查询和通知机制确认遗嘱的存在。
降低遗失、伪造和变造的风险
法务局不仅保管遗嘱原件,也会保存遗嘱的图像数据。
因此,与自行在家保管相比,可以降低遗嘱遗失、伪造或变造等方面的风险。
继承开始后无需办理遗嘱检认
通过法务局保管的自书遗嘱,在继承开始后不需要向家庭法院申请“检认”。
日本法律中的“检认”,主要是为了确认遗嘱的存在和形式,并防止遗嘱被伪造或变造。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一点。
“遗嘱被法务局保管”并不等于“遗嘱内容一定全部有效”。
法务局在接受保管申请时,会对自书遗嘱的形式进行外观上的确认。
但是,法务局并不会全面判断遗嘱内容是否最适合本人,也不会替本人解决所有遗留份等法律问题。
如何把自书遗嘱交给法务局保管?
如果希望利用自书遗嘱保管制度,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首先制作自书遗嘱
第一步是按照日本法律规定制作自书遗嘱。
遗嘱全文、日期、姓名等都有相应的形式要求。
财产目录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电脑制作,也可以附上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书、存折复印件等资料。
关于自书遗嘱本身的制作方法,可以参考第1篇文章。
2.确认申请地点
保管申请可以向以下其中一个地点所属的遗嘱书保管所提出:
- 遗嘱人的住址所在地
- 遗嘱人的本籍所在地
- 遗嘱人拥有的不动产所在地
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法务局,都可以作为申请地点。
3.提前预约
在法务局窗口办理保管申请等手续时,需要提前预约。
预约可以通过法务局的预约服务、电话等方式办理。
具体预约方法应当根据准备办理手续的法务局进行确认。
4.准备必要资料
申请保管时,主要需要准备:
- 自书遗嘱
- 保管申请书
- 带照片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 记载本籍等信息的住民票副本等
- 3,900日元的收入印纸
外国籍人士的住民票没有“本籍”这一项目,因此,具体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应当事先向办理地点的法务局确认。
如果遗嘱使用外语制作,还需要提交日语翻译文。
5.本人亲自到法务局办理
保管申请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到法务局办理。
不能只让代理人代替本人申请。
办理时需要出示带照片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以确认本人身份。
可以有陪同人员协助,但申请手续本身需要由遗嘱人本人完成。
6.领取保管证
申请完成以后,法务局会向遗嘱人交付“保管证”。
保管证上记载有用于确认遗嘱的信息。
将来办理继承手续时,保管证可以帮助相关人员确认遗嘱的保管情况。
即使保管证遗失,也不意味着法务局保管的遗嘱会消失。
日本自书遗嘱保管制度需要多少钱?
目前,自书遗嘱保管申请的费用为:
每份遗嘱3,900日元。
这不是按照保管年数逐年收取的费用。
申请时通过收入印纸缴纳。
之后,如果需要阅览遗嘱或者申请相关证明书,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
目前主要费用如下:
| 手续 | 费用 |
|---|---|
| 遗嘱保管申请 | 每份3,900日元 |
| 通过显示器阅览遗嘱 | 每次1,400日元 |
| 阅览遗嘱原件 | 每次1,700日元 |
| 遗嘱书信息证明书 | 每份1,400日元 |
| 遗嘱书保管事实证明书 | 每份800日元 |
费用和手续将来可能发生变化。
实际申请时,请确认日本法务省和法务局的最新信息。
遗嘱保管在法务局后,继承开始时会发生什么?
遗嘱人去世以后,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等相关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其中一个重要手续是申请取得遗嘱书信息证明书。
该证明书中包含可以确认遗嘱内容的信息。
相关继承人等可以通过该证明书确认遗嘱的内容。
此外,法务局还有通知相关人员的制度。
主要包括:
- 相关遗嘱保管通知
- 遗嘱人指定人员的通知
其中,“指定人员通知”需要遗嘱人在生前提出希望,并指定通知对象。
但是,收到通知并不意味着马上就可以看到遗嘱的全部内容。
需要时,可以进一步申请阅览遗嘱或者取得遗嘱书信息证明书。
使用自书遗嘱保管制度后,还需要注意什么?
法务局并不会全面审查遗嘱内容
申请保管时,法务局会对自书遗嘱的形式进行外观上的确认。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务局会全面判断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上的所有要求。
例如,遗留份、复杂的财产关系等问题,需要遗嘱人自己提前考虑。
遗嘱内容需要慎重确定
制作遗嘱时,可以提前整理以下内容:
- 谁是法定继承人
- 希望谁继承哪些财产
- 住宅和土地如何处理
- 是否涉及遗留份
- 是否需要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
- 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
如果家庭关系或财产关系比较复杂,可以在制作遗嘱之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家庭关系或财产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确认
遗嘱制作以后,生活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例如:
- 结婚或离婚
- 继承人去世
- 出售不动产
- 购买新的不动产
- 财产内容发生较大变化
发生这些变化以后,应当确认原来的遗嘱是否仍然符合自己的意愿。
是否需要告诉家人遗嘱已经交给法务局保管?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把保管情况告诉所有家人。
不过,日本法务省建议,如果可以事先告诉家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利用遗嘱保管制度,继承开始后的手续可能会更加顺利。
也可以考虑将保管证的相关信息告诉需要知道的人。
日本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保管制度有什么区别?
自书遗嘱保管制度和公证遗嘱都是日本常见的遗嘱相关制度。
但是,两者的制作方式和参与机构不同。
| 比较项目 | 自书遗嘱保管制度 | 公证遗嘱 |
|---|---|---|
| 遗嘱制作人 | 本人 | 本人 |
| 公证人 | 不参与 | 参与 |
| 保管地点 | 法务局 | 公证役场 |
| 见证人 | 不需要 | 原则上需要2名以上 |
| 检认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费用 | 保管申请每份3,900日元 | 根据财产金额等计算公证手续费 |
| 主要特点 | 本人制作自书遗嘱后交由法务局保管 | 由公证人参与制作公证遗嘱 |
公证遗嘱由公证人参与制作。
原则上还需要两名以上的见证人。
而自书遗嘱保管制度,是由本人先制作自书遗嘱,再申请法务局保管。
两种方式都不需要继承开始后的家庭法院检认。
但是,制作流程和制度性质并不相同。
应该选择哪一种?自书遗嘱保管制度与公证遗嘱
不能简单地说哪一种一定更适合所有人。
具体选择应当根据家庭关系和财产情况考虑。
比较适合考虑自书遗嘱保管制度的情况
- 已经能够自己整理遗嘱内容
- 希望采用自书遗嘱
- 希望由法务局保管遗嘱
- 能够亲自到法务局办理申请
可以考虑公证遗嘱的情况
- 希望由公证人参与制作
- 财产种类比较多
- 继承人关系比较复杂
- 希望在制作遗嘱时进一步整理法律问题
不过,并不是说符合某种情况就一定必须制作公证遗嘱。
应该根据自己的家庭和财产状况进行判断。
这些人可以尽早考虑遗嘱的保管方式
以下情况的人,不仅可以考虑“是否制作遗嘱”,也可以提前考虑“制作以后放在哪里”。
- 没有子女的夫妻
- 希望把财产留给配偶者的人
- 拥有住宅、土地等不动产的人
- 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人
-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
- 继承人居住在日本其他地区的人
- 家庭成员中有外国籍人士的人
- 有居住在海外的继承人的人
如果继承人居住在海外,提前确认遗嘱的保管地点和相关信息,也有助于将来的继承手续。
如果涉及外国人配偶者或者海外居住的继承人,还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国际继承问题。
常见问题
Q1.自书遗嘱不能放在家里吗?
可以放在家里。
日本法律并没有禁止本人自行保管自书遗嘱。
但是,自行保管可能发生遗失,也可能出现继承人不知道遗嘱存在的情况。
法务局的自书遗嘱保管制度就是降低这些风险的一种方法。
Q2.把遗嘱交给法务局后,遗嘱内容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
法务局会对自书遗嘱的形式进行外观上的确认。
但是,并不会全面保证遗嘱内容不存在所有法律问题。
Q3.法务局保管的遗嘱需要检认吗?
不需要。
通过自书遗嘱保管制度由法务局保管的遗嘱,在继承开始后不需要经过家庭法院检认。
Q4.可以让别人代替自己申请保管吗?
不可以。
保管申请需要由遗嘱人本人到法务局办理。
代理人不能代替遗嘱人完成申请。
Q5.日本任何一个法务局都可以办理吗?
不是。
申请地点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 遗嘱人的住址所在地
- 遗嘱人的本籍所在地
- 遗嘱人拥有的不动产所在地
Q6.应该选择公证遗嘱还是法务局保管?
不能一概而论。
自书遗嘱保管制度,是本人制作自书遗嘱后交由法务局保管。
公证遗嘱则由公证人参与制作。
两种方式的费用和手续也不同。
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关系和财产情况进行考虑。
Q7.需要告诉家人遗嘱已经交给法务局保管吗?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告诉所有家人。
不过,日本法务省表示,如果提前告诉家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利用遗嘱保管制度,继承开始后可能更容易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考虑是否以及向谁说明。
截至2026年9月的最新信息
日本的自书遗嘱保管制度目前仍在实施。
2026年3月,日本对与遗嘱书保管相关的省令进行了修改。
此外,从2026年2月开始,相关在线手续的试行范围也有所扩大。
目前,部分遗嘱书保管所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对保管申请所需资料进行事前形式检查。
不过,这项在线手续并不是全国所有法务局都可以使用。
截至2026年2月,提交资料电子邮件事前检查的试行范围已经扩大到39个都道府县、68个遗嘱书保管所。
具体是否可以利用,应当向准备申请的遗嘱书保管所确认。
制度、手续费和手续方法今后可能发生变化。
实际办理时,请确认日本法务省和法务局的最新信息。
总结
制作遗嘱以后,如何保管遗嘱同样重要。
日本的自书遗嘱保管制度,可以将本人制作的自书遗嘱交由法务局保管。
利用该制度后,遗嘱原件由法务局保存。
继承开始后,也不需要经过家庭法院的检认。
不过,法务局保管并不意味着法务局会全面保证遗嘱内容有效。
遗嘱内容仍然需要由本人慎重考虑。
日本的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以及自书遗嘱保管制度,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
在了解自己的家庭关系和财产情况后,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会更加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