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或更新在留资格期间搬家了怎么办?地址变更及通知入管的注意事项

在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后,在等待审查结果期间,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工作、家庭等原因搬家。

这时,很多人会担心:

“已经在市役所办理了地址变更,还需要通知入管吗?”

“申请后搬到了其他地区,入管的审查会受到影响吗?”

“如果新地址属于其他入管的管辖范围,该怎么办?”

结论是,在留资格申请审查期间,如果住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化,除了需要在市区町村办理必要的住民登记手续外,也应及时联系受理申请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

本文将根据2026年9月1日的制度和官方信息,介绍在留资格变更或更新申请期间搬家时,需要办理的地址变更手续及注意事项。


申请变更或更新在留资格期间搬家,会怎么样?

在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后,即使搬家,申请本身通常不会因此立即失效。

但是,搬家后仍需要进行相应的手续和联系。

主要需要确认以下事项:

  • 向市区町村办理迁出、迁入等手续
  • 办理在留卡上的住居地变更手续
  • 向受理申请的入管通知地址变更
  • 如果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也需要通知入管

特别是在入管需要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或者需要确认申请内容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非常重要。

因此,不要认为:

“我已经在市役所办理了地址变更,入管应该会自动知道。”

住民登记上的地址变更手续与正在审查中的在留资格申请联系事项,需要分别考虑。


① 首先在市区町村办理住居地变更手续

中长期在留者搬迁至新的住所后,原则上需要在迁入新住所之日起14日以内办理住居地相关手续。

通常需要前往新住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窗口,办理住民登记等相关手续。

如果携带在留卡并办理必要的住所变更手续,根据相关制度,该手续可以作为入管法规定的住居地变更申报处理。

因此,搬家后首先应注意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市区町村的相关手续。


② 在市役所办理地址变更后,仍应另外考虑是否需要联系正在审查申请的入管

这一点尤其重要。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对于正在办理在留申请的申请人说明:

如果地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化,应通知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联系方式。

也就是说,住民登记上的地址变更,与正在审查中的申请事项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问题。

为了确保负责审查的入管能够联系申请人,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入管。

例如,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

  • 要求补充提交材料
  • 确认申请内容
  • 通知许可结果或其他相关事项

因此,在申请审查期间,如果地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化,不应置之不理。

建议及时按照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联系方式联系受理申请的入管。


③ 搬家后属于其他入管的管辖范围,该怎么办?

如果因为搬家,新住所所在地属于其他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的管辖范围,可能需要进一步确认后续手续。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和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原则上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办理。

因此,如果提交申请后搬到较远的地区,导致管辖发生变化,可能需要确认:

  • 目前的申请将由哪个入管继续审查
  • 如果需要补充材料,应提交到哪里
  • 获得许可后,应在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遇到这种情况时,不建议自行判断。

首先应联系最初受理申请的入管,并告知已经搬家的事实。

之后应根据入管的具体指示办理后续手续。


④ 如果搬家导致申请内容本身发生变化,需要特别注意

单纯的地址变更,与搬家后导致申请内容本身发生变化,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例如:

  • 开始与配偶分居
  • 不再与家人共同生活
  • 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化
  • 主要经济扶养人发生变化

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不仅仅是地址发生了变化。

申请书中记载的实际情况本身,也可能已经发生改变。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对于申请后申请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也要求申请人及时与入管联系。

例如,在申请时仍处于婚姻关系中,但在审查结果出来之前离婚,这种情况可能对在留资格的审查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如果搬家同时伴随着家庭关系、工作情况或生活状况的变化,应特别谨慎处理。


⑤ 在留期间更新申请期间搬家怎么办?

如果正在申请延长在留期间,原则上仍需要继续从事符合当前在留资格的活动。

单纯因为搬家,通常不会导致更新申请立即失效。

但是,如果以下事项发生变化:

  • 新的住所地址
  • 电话号码
  • 家庭成员构成
  • 生活状况

应及时确认是否需要通知正在审查申请的入管。

特别是对于:

  • 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 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 家族滞在

等与家庭关系、共同生活状况密切相关的在留资格,搬家的原因本身也可能成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例如,因为与配偶分居而搬家,与单纯因为工作调动搬家,对申请审查可能具有不同意义。


⑥ 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期间搬家怎么办?

正在申请变更在留资格期间,如果地址发生变化,同样应及时联系入管。

特别是在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中,可能会审查:

  • 新的活动内容
  • 工作单位
  • 家庭关系
  • 生活状况

例如:

正在申请变更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期间开始与配偶分居;

或者:

正在申请变更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

这些情况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地址变更。

如果作为申请前提的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入管,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说明或补充材料。


⑦ 不通知入管,补充材料通知可能寄到旧地址吗?

如果搬家后没有及时通知入管,入管的相关联系可能仍然发送至原来的联系方式。

如果入管要求补充提交材料,而申请人没有及时得知,导致超过提交期限,可能会对审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搬家后应确认以下事项:

  • 是否已经在市区町村完成地址变更手续
  • 是否已经通知受理申请的入管
  • 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是否也已通知入管

即使已经办理邮政转寄手续,也不应认为:

“反正邮寄的信会转寄过来,所以不需要通知入管。”

邮政转寄手续不能代替向入管说明正在审查中的申请联系方式已经发生变化。


⑧ 搬家后,如果需要补充材料,应提交到哪里?

提交申请后搬家,有时申请人会不确定补充材料应该提交到哪个入管。

但是,不建议自行判断后直接前往新住所所在地管辖的入管提交材料。

因为在申请审查期间,具体负责案件的官署以及材料提交方式,可能需要根据实际审查情况进行处理。

因此:

首先应联系最初受理申请的入管,确认补充材料应提交到哪里。

具体提交地点可能会因审查进度、管辖变化等情况而有所不同。


⑨ 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需要注意什么?

中长期在留者搬迁住所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期限内办理住居地相关申报。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住所变更手续,可能涉及入管法规定的申报义务问题。

此外,今后申请:

  • 延长在留期间
  • 变更在留资格
  • 永住许可

时,过去是否适当履行相关申报义务,也可能成为需要确认的事项。

因此,搬家后不要拖延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应尽快确认并完成市区町村及其他必要手续。


申请审查期间搬家的检查清单

在申请变更或更新在留资格期间搬家后,建议至少确认以下事项:

  • 是否已经在市区町村办理迁出、迁入等必要手续
  • 是否在搬入新住所后14日以内完成必要的申报
  • 是否确认在留卡上的住居地信息
  • 是否已经联系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入管联系方式,告知新的地址
  • 如果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是否也已经通知
  • 搬家是否导致申请内容本身发生变化
  • 新的住所是否属于其他入管的管辖范围
  • 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是否确认了正确的提交地点

总结|申请期间搬家,重点是「市区町村手续+联系入管」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审查期间搬家,通常不会仅仅因为搬家而导致申请立即失效。

但是,搬家后仍应及时办理必要手续。

特别需要注意:

  • 在市区町村办理地址变更相关手续
  •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住居地相关申报
  • 联系受理申请的入管,告知地址已经发生变化
  • 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通知

此外,如果搬家并不仅仅是改变住所,而是同时发生:

与配偶分居、工作单位变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可能影响申请内容的情况,

则需要更加谨慎。

申请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不建议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说明。

首先应联系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入管联系方式,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后续处理方式。


常见问题(FAQ)

Q1.在留资格更新申请期间搬家,可以吗?

仅仅因为搬家,申请通常不会立即失效。但是,应在市区町村办理必要的地址变更手续,并及时联系受理申请的入管,告知新的地址。

Q2.已经在市役所办理地址变更,还需要通知入管吗?

住居地变更手续与正在审查中的在留申请联系方式,应分别考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说明,申请期间地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应联系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联系方式。因此,建议及时通知受理申请的入管。

Q3.申请期间搬到其他都道府县,会怎么样?

新的住所可能属于其他入管的管辖范围。首先应联系最初受理申请的入管,告知地址已经发生变化,并确认之后的审查和手续如何处理。

Q4.申请期间开始与配偶分居,也需要通知入管吗?

这种情况可能影响在留资格审查。它不仅仅是地址变更,也可能属于与申请内容有关的事实发生变化。因此,应及时联系入管,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说明或补充材料。

Q5.搬家后没有通知入管,会有什么影响?

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收到入管的联系或补充材料通知。此外,住居地变更本身也有法定申报义务。因此,搬家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必要手续,并及时更新申请期间的联系方式。


2026年9月1日最新信息

截至2026年9月1日,中长期在留者搬迁至新的住居地后,原则上应在迁入新住所之日起14日以内办理住居地相关申报。

如果在市区町村窗口携带在留卡办理住民登记相关的住居地变更手续,根据制度规定,可以作为入管法规定的住居地变更申报处理。

有关住居地申报的具体规定和手续,请确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住居地に関する届出」官方说明。

另外,对于已经提交在留资格相关申请、正在等待审查结果的申请人,如果地址或电话号码发生变化,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也建议联系申请受理票上记载的联系方式。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

市区町村的住居地变更手续,与正在审查中的在留资格申请联系方式变更,应分别确认。

如果搬家同时导致配偶关系、家庭关系、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负责审查的入管,并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说明或材料。

在留资格申请的手续及官方要求可能发生调整,办理前建议确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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